多数农民通常会到别处开辟新的农场继续种田,或者去城市做工,挣钱养家糊口。整个农场只留下少量人在这打理。耕地上杂草丛生,堆满了未烧毁干净的木头。
农场主在空地外围扎起一米高的篱笆,用以宣示这属于私人领域。一家五口住在正北面的石屋子里,掌管着一个谷仓,和一个养羊的牧场。半个月前,农场刚刚获得大丰收,谷仓堆满玉米,储量足足够吃一整年。完成丰收后,年纪稍长的儿女双双进城,女儿卖菜,儿子给贵族当轿夫。父母和年幼的小弟弟则留在家中,操持这份家业。
除草,放羊。对于大半辈子都在农场里辛劳的这对农民夫妇而言,每天的例行任务算不上繁忙,甚至有些枯燥。在这既不用下田辛勤播种,又无需为温饱发愁的季节里,生活是如此轻松惬意。除了偶尔会因为附近人烟稀少而担心潜藏着的山贼隐患外,几乎没有什么事能让他们烦恼。
人烟稀少——是的,只有这样才便于下手。
魁尔斯埋头看向瘫软在自己怀里的那具尚有温度的尸体,安静地谛视了一会儿后,牙齿移到她咽喉处的伤口,猛吸了一口血。女人朝天的脸庞逐渐灰白下来,死鱼般的眼睛朝天睁着,一片空洞。
腥稠的鲜血由食道流入魁尔斯的躯体各处,一种久违的、欲罢不能的感觉瞬间俘获了他。温暖的,甜美的,人血。这味道,他死也不愿放手。
靠近那半蹲在地里拔草的农妇时,魁尔斯的鞋子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不费吹灰之力就伏击了这个毫无防备的女人。围栏外闲步的羊群好似预感到了危险,吓得四处奔走,然而颈椎在瞬间被坳断的女人,却连发出惨叫都没能来得及。
若非自制力还存有少许,魁尔斯几乎无法停下吸食的动作。渴望着刺激感觉的他,疯狂地索取着蕴含在死去女人破损的大动脉中达斯机械兽人族所不能放弃的红色营养液。刚才他几乎失控,险些在吸血的同时,把死人脖子上的肉也一同咬下来。他抬起头,数次调整呼吸,并眺望了一会儿远方的风景来打压体内逐渐升温的欲望,在继续伏下|身子吸血前,他拿掉了碍事的头部饰物,远远把它丢在一边。当地人民常佩的羽冠,他一直都戴不惯。
尸体中的血量已所剩无几,可魁尔斯的食欲却远没有得到满足。事实上,哪怕把她浑身所有的血液吸干,也只能填饱他一小部分的饥渴。
农场的男主人正在屋里生火烧水,高高兴兴地准备着晚餐,对妻子在外面遇难的事一无所觉,魁尔斯本可冲进去干掉他,再把熟睡的幼子也一并杀死,掠夺更多的鲜血,舒舒服服地痛饮一顿。但这座农场需要运作,且它恰好处于两座城邦的中间地带,毗邻魁尔斯族人的居住地,时常会有认识的人经过这里。农场一旦彻底荒废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虽然魁尔斯不想把事情搞砸,但他还是给自己惹了麻烦。他不应该做得这么出格。一定有不用杀死这个女人,就能喝到她血的方法。比如,武力威胁女人给自己放血,享用完毕后,抹掉她的这段经历,让时间来治愈她的伤口。这样就可以把她当成长期饭票反复使用。适当的电击能使人丧失记忆,但那太过冒险,很难掌握下手的火候。电得太重容易致死,电轻了又怕记忆消除不干净。魁尔斯不愿承担失败的后果。
没有把错误犯到最后,实在是值得庆幸的一件事。如果没有那条敕令,他想,他早就像挨饿野兽一样把她大卸八块,啃噬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吧。人血只是饭前甜点,人肉才是饱腹正餐,是魁尔斯真正所求之物。可如果彻底将理性抛却,放任自己去吞食它们,无疑会使自己的外形变成受害者的模样,到那时,错误就再也无法挽回。
魁尔斯目光阴森地望着血迹斑斑的地面,思考如何处理这具因大失血而全身皮肤发白的女尸。这对他而言并不难。
只要把尸体挪至别处,再将凶杀现场的痕迹全都清除,刚才这里所发生的一切,便不会再有人知道。毁尸行不通,总会留下蛛丝马迹。而他的族人对人类死亡的气味非常敏感。还有一点,必须用某种除味的方法——喷香料或洗澡——来掩掉身上的腥气。要想瞒过机敏缜密的王,就不能有任何一个环节出错。所幸魁尔斯方才很小心,没有让血污碰到自己的衣服,省下了不少功夫。
在危险的边缘游走,已经不是第一回了。偷尝禁果的这些年,魁尔斯一直都如此操作,并且一次也没有被发现。
他小心翼翼、不露痕迹地做着这些在他看来驾轻就熟的事,把染在地上的血迹用农场的草木灰肥料烧掉,前后只花了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处理干净后,他戴好羽毛头饰,用肩膀扛起女人的尸体。
举族搬迁到这块大陆生活,已有五十余年。王选择在这个诞生于热带丛林的文明中潜伏,不得不说帮了魁尔斯大忙。这个与世隔绝的文明体系下,约有一百七十多个大小不一的城邦,勤恳智慧的人民用石头雕刻他们的城市,建造出各种精美壮丽的广场、球场、宫殿和金字塔。如今,阿迦述的部队就寄宿在较大的一个城邦里。
当地人最早发现这批异乡客时,曾因巨大的外貌特征差异而排斥过他们。多亏先前在人类社会积攒了充足的生存经验,远渡而来的达斯机械兽人族没用多久便在新环境中立足下来。他们用惊人的学习速度,努力把自己打扮成这里土生土长的人。从服饰妆容,饮食习惯,兴趣爱好,民风民俗,乃至宗教信仰,每一样都模仿得完美无缺,看不出任何破绽。除了难懂的语言和象形文字稍微花了些时间去钻研才慢慢通晓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难倒这群狡猾的伪装者。
在与当地人混居之后,他们意外发现,这个文明有一个与众不同的习俗:使用活人祭祀。
当人们想要向天上的神明索取恩惠和庇护时,会献上人的性命作为贿赂取悦神明,以此来满足自身的愿望。剖胸,挖心,肢解人体……数百具尸体被丢弃在城市的庙宇中,混乱不堪,慢慢腐朽,仿佛一场残酷而宏伟的血色盛宴。祭祀结束后,没有人会关心这里面是否多了或少了什么东西。
魁尔斯和族人们居住在大城邦,这意味着需要的献祭活动数量比小城邦而言更为庞大。死的人多,残缺的尸体也更多,非常方便他觅食之后销毁证据。
热带丛林深处总是危机四伏,充满了各种未知的险恶,因此人迹鲜至,寂静得好似一个巨大的绿色墓场。随着最后一缕阳光逐渐隐没,蓝天的幕布黯淡下来,但空气中的炎热和干燥仍然没有褪去。傍晚时分,天空急促得下了一场很快就结束的阵雨,低沉的气压让人有些喘不过气。雨停后,昆虫的鸣叫慢慢浮现起来,取代了鸟儿的歌声。魁尔斯肩扛尸体,在潮湿而又无光的密林小径中飞快穿梭,用最快的速度往目的地赶。
这类脏活,干的次数已经够多了,没什么可值得担忧的地方。他的思绪慢慢飘移,离开了这片丛林,飘到上午的仪式。
闪鸣菈的尊王仪式如期开展,一切都依循古训,进行得非常完满。这个曾经在安摩尔军团效力的传令官少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出色地达成了王对他的期待。在呈上蕴含有他新生力量的贡品后,他终于获得将军的称号和地位,成为王的又一位侧近,族内最年轻的将军。在王的授意下,相信很快,他就会组建属于自己的军团,哪怕它实际的人数可能不到两百人。其实,达斯机械兽人族内部也有献祭仪式。在尊王仪式中,它将作为压轴戏最后登场。不过,献祭之物并非生命,而是能力。宣誓效忠只是一个口号,需要付诸行动,为王献上自己的力量,才算仪式完成的标志。
另一件事,同样进展得很顺利。阿茨翠德完成了使命,赶在闪鸣菈的仪式前返回了族群。王看起来很高兴,为阿茨翠德带回来的成果感到满意,魁尔斯却为此费解不已。尽管他绞尽脑汁去思索,然而非常可惜,他只知道阿迦述王要阿茨翠德跑一趟缓冲地带,却不知道他被赋予的具体任务是什么。王隐瞒了王之眼。想起王和安摩尔、和阿茨翠德交谈时的眼神……这里面的秘密,恐怕他们三人最清楚。
只有这一点,渐渐让魁尔斯不安起来。
难道王在怀疑他?对不可宽恕的自己的长久沉默,难道是某种考验?他期待我能够自己纠正过来?难道他,一直在监视着我?
脑海里闯进了这些念头后,魁尔斯突然停下步伐,神经过敏地环顾了一阵四周。
泥泞的林中小道。树上的虫鸣。闷沉沉的微风。难以忍受的湿热空气。身后孤单的脚印。无论怎么查询,怎么验证,附近都只有他一个人。
魁尔斯猛然摇了摇头,努力试图挣脱这毫无根据且自寻烦恼的焦虑,收紧了固定尸体的手指,往丛林深处走去。
VI
世界的轮廓在雪的勾勒下若隐若现。这里没有温情,没有残忍,没有其他生灵,只有茫茫一片的雪,和永远孤傲冷峻的山峰。尖利高大的黑石双塔深深扎根在被皑皑白雪覆盖的土地上,如同有生命的植物般绮丽而壮美。曾经身为首席的自己已被流放,他的使命如今只为守护这两座塔而存在。人生的意义全由他人定义。他不需要自我,不需要自由的意志。他这个人存在的一切就是为了侍奉龙王,用自己的一生来取悦他们。
“终于,回来赴任了吗?不管怎么说,都比我预料的要早。”有一个男子在东面的高塔等候他。他的水蓝色秀发比世上最美丽的湖泊和海洋还要纯净,徐徐飘逸在宽阔的身后,与长发同色的眼眸深邃而幽静,宛如蓝天一般优美。他站在底楼雕筑成龙口形状的大门里,好像要被巨塔化身的恶龙吞噬掉一样。联系到他的身份——他自己就是一头龙,还是族群中间最强的几头龙之一——这副画面充满趣味的构图,让人忍俊不禁。
“为什么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呢。莫非你觉得,我会趁此机会溜走吗?”乔贞拉下遮蔽风雪的墨绿色兜帽,露出一头黑中渗灰的齐肩短发。走上门前的阶梯后,他静立在蓝发男人面前,好像为同伴苛责自己的不守时而略感无奈地叹气道,“行了,布里斯。我不会躲起来的。我只是迟了一个晚上而已。”
“作为你最亲近的伙伴,我有义务了解你无故消失的原因。”布里斯走近他两步,挑眉道,“选在两位龙王正式授命你到这儿当差的节骨眼跑去人界,一定不是简单的散心吧?”
乔贞没有逃避他的逼视,坦然道,“我去了趟伦敦。”
“伦敦,”这个地名叩响了布里斯的记忆之门,却没有让他意外。作为人龙契约益处的共享者,他随时都能感知主人的所在位置。之所以没有跟随,只是不想打扰他。“为了什么?”
“很无聊的事。”乔贞耸了耸肩,目光低垂,突然变得有点扭捏。
他的不坦率,不禁让海龙起疑。“那我就更有兴趣知道了。请你一次性地回答我。别绕弯子。”
布里斯一边试探,一边凝视乔贞。他的肉|体完好无损,面色却苍白憔悴,犹如病重之人。自从平叛战争结束、被龙王要求下山以来,已经一晃过去了十八个年头。昨晚在龙神殿议事厅,是这漫长时光后接受的第一次召唤。龙王给了他一项任命,让空闲多年的他再度有了可做的任务。一件终身的任务——担任孤塔守卫。
布里斯能够理解,当乔贞听到这项委派时,内心有多么绝望。他自己也同样绝望。龙王丝毫没有念及旧情、念及他往日的付出,甚至都没有考虑布里斯的立场,冷酷决绝地遗弃了这个为龙族效忠了数百年的男人。
就像扔掉一件用旧了的兵器。
他人生的道路即将破碎,从此再无安身立命之处。要不是他起伏的胸口,眨动的双眼,和呼出口鼻的热气遇到低温后化成了白雾,要不是还有这些证明他活着的体征,在冬日阴雪天暗沉的冷光照耀下,他看上去几乎就像个死人。
漫长的对视与沉默终于结束了。“我觉得,我还是被关起来比较好,没有资格去看管别的犯人。”乔贞的话语缓慢而沉重,隐隐带着一丝对自己的嘲笑,“因为我……差点把龙族的秘密泄露给外人。”说完,他挺了挺胸膛,接受对方的审问。
“乔贞,你——”布里斯迅速地咽了口唾沫,推迟了未尽的话语。“我知道,我都知道,你对他们的做法很气愤,厌倦了被当成傻子呼来唤去。我也一样。他们不该这么对你。你确实有理由生气,有理由痛恨这一切!但是,就算再不满龙王的处置结果,你也不能——”
在这个只有寂寞的霜雪陪伴他们的地方,他可以尽情地抬高质问的嗓门,去挖掘主人心中最真实的想法。现在,孤塔里只关押了一个犯人,驻守人员留得太多反而浪费,与这儿相比,明显卡塔特山脉那边更缺人手。龙族的看守者们早在阿尔斐杰洛之乱后就回归了龙族大本营,但是几个守护者一直没走。这次,布里斯一来,就把这些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