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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网 >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 第64章 64

第64章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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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锋走后,霍文武又数落了许一冉半刻钟。

他揉揉眉心青色的眼袋让他整个人略显疲惫:“你可真能给你哥找事情。”

许一冉咕嘟咕嘟喝着霍文武倒的热白开,不服气的小声嘟囔:“哥哥才是最让人不省心的那个。”

霍文武似笑非笑抬头:“你说什么?”

许一冉看见他手指轻轻点亮屏幕,按在与自家老妈的聊天界面上,将不讲武德几个字发挥到了极点。

许一冉顿时安静如鸡,做了个拉拉链封嘴的手势后,又讨好笑笑:“哥哥最好了。”

可恶啊,明明大学都毕业了。但刻在DNA里的怕家长基因还是分毫没有改变!

她很快想起另一件事,小心问道:“哥,我刚在院子窗户那儿看到一个陌生人在家里,他是谁?”

霍文武滞了滞,干巴巴回:“他、他啊……是哥哥的一个朋友。”

“他有些认生,估计是去后院躲闲了。”

霍文武抿唇:“他应该也要回去了,哥哥去送他。你舅妈出差了,我给你转点钱,晚上你点外卖吃。”

霍文武从沙发上站起来,许一冉也跟着起来,扯住他的袖子。

“怎么了?”

他回头,右手将许一冉乱七八糟的发丝捋顺别在她耳后,末了他下意识伸手,似乎想刮一下她的鼻尖,可手指在触碰到鼻尖之前微颤地收回,转为敲了一下许一冉的脑壳,轻轻的,很温柔,

“放心吧,你哥我虽然为人小气,但晚餐的钱肯定给你转够。”

“我当然知道!”

许一冉鼻子有些泛酸,声音也跟着微微哽咽。

她都知道的,知道表哥是物欲很低的人,他对自己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半花,对她却从没有小气过。她也知道表哥身上发生的那些糟糕的事情,知道他小心翼翼在家人面前维系着温暖的形象,实际内心已然千疮百孔。

她想说的话就在嘴边,叮嘱、劝导、警示、关心……她一句也没说出来,化成一声闷闷的“嗯。”

“早点回来啊。”

重生固然可贵,

这一刻她却心生不甘。为什么不可以直接重生到那个时候,改变一切的最好的时候。

*

夏暑天气,但云川市这边才下过雨,带着凉意的微风卷过一小片梧桐树叶,打着旋儿缓缓落在门口。院外是红霞落日,余晖给空旷的街角镀上一层淡淡的金。

残辉染红,一下子晃着眼睛,是一种闷闷的干干的疼。

许一冉揉揉眼睛,拢了拢从表哥柜子里顺来的大号风衣。

她漫无边际地在街上走,陌生又熟悉的年纪,寥落又怀旧的街道,还有一桩桩一件件已知却又未知的事情,杂乱的思绪盘旋在她脑海里,等再回过神来她又走到了昨晚那家烧烤店前。

她想,是因为一个人太孤单,不想在家点外卖,所以出来。

她想,是因为记忆太久远,只记得昨天才吃过的这家店,所以到这里来。

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她都还记得的是今天是七月十号。

七月十号,醉酒的任来在这家烧烤店和狐朋狗友胡吹海吹,引陈小凤的事情为谈资,被陈几默听见。

在大巴车上睁眼时,她曾为自己定下向陈几默定下隐瞒的计划,不让他听见任来说过什么,不让他知道陈小凤案件背后的凶手。

本就难上加难的复仇,不知道真相也许对谁都是一种幸运。表哥的诊所会继续好好开下去,他可以一直陪着自己;舅妈不会因为表哥的亡故精神崩溃早早去世;陈几默也许也会因为时间的累积而忘记伤痛,有了新的生活。

这也是他和她共同的约定——

“如果你回到的过去依然没能救下小凤,那就别让我知道真相。”

“你不想复仇了吗?”

“我不是复过仇了吗?”他反问她,“在你说的未来里,任来在工地上被砖头砸的头破血流,霍文武吞服大量安眠药仓促自尽,王章全更是被我亲手血刃。”

“我已经复仇了,”他坦然看向她,似在说服自己也似在说服他,“所以不知道真相,对谁都是一种幸事。”

他见过她知道真相时哭泣到不能自已的样子,看过霍文武妈妈在闻知儿子死讯时踉跄靠墙仓皇滑坐到地上的绝望,也亲眼目睹了霍文武决绝又悲泣的迟来的道歉。

她听见,他轻轻对自己说:“已经足够了。”

表情平静又迟缓,像老旧的机械钟摆卡住了指针,沙哑无力地嗡鸣出最后一声。

然后,一切,归于沉寂。

许一冉木木地站在烧烤店外,站了许久,久到霞光已落,夜幕静起,独属于夜市的炊烟开始缭绕,来往的行人也变得多了起来。烧烤店的木凳桌椅上落了一座又一座,汉子们喝酒打诨,闹闹哄哄。

“嗡!”

“嗡!”

“曾经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经多少次折断过翅膀……”

熟悉的手机铃声将她唤醒,她飞快接通电话——

是表哥的来电。

“一冉,又跑哪里去了?”

熟悉的温和嗓音让她下意识抿唇:“出去吃饭了。”

“在哪里?我来接你。”

“不用了,我一会儿自己回去。”

“最迟十点,不然你哥我就要满大街贴海报找人了。”

电话中传来表哥无奈的轻笑:“要是让我们家一冉小可爱一个人大晚上在外面,我这个表哥就太不称职了。”

换做平时,许一冉肯定会进入和表哥的互怼模式,不客气吐槽他其实根本懒得动,是怕被舅妈知道后唠叨才要来接自己。不过这会,她只觉得凉风刮在脸上呼呼的疼,她强装出笑意,“哥,你那个朋友是谁啊?今天没见着,改天介绍我认识认识呗?”

电话那端静了静,她听见一声带着嘲意的嗤笑:“巧了,他也是这么说的。”

表哥不知道她早就认识王章全,只是道:“但我不同意。”

“为什么?”

她深深呼出一口气,安静地等待他的回答。

她把手机贴在耳边,听见他不容置疑的声音:“我的妹妹,不是哪个阿猫阿狗就能惦记的。”

他早就知道王章全不是好人,即使因为利益被他半逼半诱做了坏事,可他从没让王章全出现过在她的世界里。在本该有的时间线里,直到他去世的很多年后,她才在意外时候知道了这么个人的存在。

一个人在街边孤单地站着,凉风卷过她乱七八糟的碎发。许一冉突然有点想哭:“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笑话!”

表哥语气随意中又透着正经:“这天下,哪有哥哥不对妹妹好的?”

霎那间她好像被一击重锤击中,许一冉忍了又忍,忍住哭腔却没忍住话,“是了,每一个妹妹都该被好好对待。”

她曾想方设法让陈几默避开,却又绞劲脑汁地编理由过来。那些无法说服自己的原因和理由让她感到迷茫,可这一刻,她终于找到了原因——

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却依然存在在许多人心中的女孩,

陈小凤。

她也是妹妹,也该本该被人捧在掌心成长。

*

徐树是安起建筑公司的一名外包工人,他是外来务工人员,经常在各个施工队辗转,哪里有活就干哪里,即使没有五险一金,他也从不挑剔。媳妇和他两个人起早贪黑的干活,两双手堪堪能挣出一家三口蜗居在城里的花销,勉强够小儿子在城里读书。

这也是他能给予的最好的条件。

他最老实巴交不过,没有情商,不会说话,也不会讨好巴结领导,每天一睁眼就只会闷头工作。这样的人在鱼龙混杂的工地里也是受欺负最多的。

“小徐,你把这个活计做了。”

“欸,好。”

“记得把这里也弄完,还有这里,那里。”

“好好。”

“对了昨天那谁请假了,他的事情你也帮忙搞一下,回头等人来了让他不给你。”

“嗯。”

谁心里都清楚,补活是不可能补的,那些浑人连句谢谢都懒得说。徐树心里有气,喝过闷酒,可他只是临时工,有单位要人都不错了,怎么能和那些有正式合同工作的本地工人相比,那一股股气最终还是和着干瘪的馒头咽着咸水一起给吞进肚子里。

不过情况在被调到任来的施工队后有了转机。任来赏识他,因为在任来老婆带着孩子闹上工地,其他人都远远躲着,只有他看不过在旁边帮忙说了一句:“家务活、带孩子,这本来就是女人该做的事情。”

为此他付出了被挠花半张脸的代价。

任来老婆不是个好相与的,但任来人是真的不错。他对自己人给钱很大方,原本时不时拖欠一两个月的工资开始日结,他也很少端上司的架子,经常闲了找自己勾肩搭背开各种玩笑。

玩笑多是聊女人和姑娘们。

徐树其实不大爱听这些,他在老家还有一个快成年的女娃,因为是女孩,那丫头随母姓他也不怎么亲近,可到底是他的种,以至于他对年轻姑娘们没什么非分之想,甚至走在大街上视线也会主动避开。这会让他联想到老家的大丫头,街上的女孩们各个穿的光鲜亮丽,他家大丫整日在黄土地上素面朝天,是他给不起这条件。

不过他虽然话少,刚好他的上司也不喜欢油嘴滑舌在他面前耍心眼的,像他这样木讷老实本分的性格反而吃香。

今天工地上的事情结束,任来把他带到烧烤店来喝酒。

刚坐下任来就狠狠闷了一口酒:“我要离婚那恶婆娘死都不愿意。”

“那个贱人!”

徐树默默陪酒,他实在没话接。

任来也没在意,吹了瓶白的后他继续道:“当初第一份工作是靠她爸帮我找的,可都这么多年过去了,那老头子早就没了,现在安起的工作也是我自己找的,名堂也是我自己混出来的。我赚了钱,她安安分分待在家里享受不好吗?偏要因为找两个小的,就和我闹!”

“闹家里,闹公司,闹工地,这下好了,我的脸全丢了,我要和她离婚!”

“是她先不仁不是我不义。”

“不在外面找,不就好了吗?”

“哈?”

徐树刚说完心底就暗暗叫糟,他也陪着喝多了不小心把心底的吐槽直接说出来。要他说任来老婆虽然脾气坏了点,但到底陪了任来这么多年,还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功劳苦劳都有,任来现在也有了钱安安心心和老婆孩子过日子不好吗?去外面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有什么用,她们还能看上我们这中年老大叔不成?都是走肾不走心,往外扒拉东西的坏女人。

为生计奔波的人完全无法理解这种原始的欲望,却会被上司一个带着酒嗝的诧异气音给吓到。

“哈?徐树你什么意思?”

徐树低头沉默,想自己许是完蛋了。不过好一会没等到任来说话,他抬头,发现任来已经半趴在桌子上,眼神都不太聚焦了,半醉半醒。

“任哥?”

“要不要回?”

任来哼哧两声,双手抱住酒瓶:“再、再喝一瓶!”

“迟、迟早要那娘们好看!”他对着瓶子咕嘟咕嘟灌两口,又迷迷糊糊嘀咕道。

任来醉了,徐树也有点醉了。夜晚的喧嚣增加了他的些许胆量,他问:

“任哥?”

“嗯?”

“外面的,真有那么好吗?”

任来眯起眼睛,徐树屏气坐直背。

他以为任来是怒火前兆,谁知他只是笑眯眯将凳子挪近,“当然,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他的笑容像偷腥的黄鼠狼一样令人作呕,还带着一种沾沾自喜的兴奋感。

“那是个下雨天的晚上,我开车带王总的儿子回去,路上遇见个穿白裙的小姑娘。那姑娘也是好笑,伞是用来遮雨的,她偏要拿来遮花。那是百合花吧,花瓣被雨砸的已经垂到根茎上,等天晴了就会迅速枯萎掉落,她还愚蠢地把伞斜过去。”

他咂咂嘴:“要不是她这样做,我们当时也不至于下车。”

“下车?”

“对啊,下车。王章全那鳖孙想做又不敢,还是老子先提议的。不过等下车后,把那小姑娘按住,他比我还猴急一定要第一个上。呸!老子刚把衣服扯开,他就把老子给挤开了,要不是看他是王总的儿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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